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炎康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101,221,360股,占公司总股本54.52%。高炎康先生本次部分解质前累计质押数量为15,164,24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4.9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17%。本次解质4,286,520股,高炎康先生剩余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0,877,72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0.75%,占公司总股本的5.86%。
●高炎康先生和一致行动人(干玲娟女士、高文铭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5,58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87%。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高炎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剩余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0,877,720股,占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0.30%,占公司总股本的5.86%。
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炎康先生转发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高炎康先生本次解除质押为到期解除质押,不存在延期情形。目前本次解质的股份暂无质押及其他后续计划,后续如有相关计划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的质解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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